
专业介绍
行政管理(专科)
2017年09月28日 17:03 次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相应学历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规范,了解一些相关的管理知识,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专门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3学分。
统设必修课:公共行政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基础。
3.职业核心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0学分。
统设必修课:行政组织学、办公室管理、个人与团队管理、应用写作(汉语)、监督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选修课: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制度讲座、信息管理概论。
4.专业/职业延展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选修课:社会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简明中国古代史、法学概论、普通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一)、公共关系学、社区治理。
5.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3学分
职业核心课:26学分
专业/职业延展课:8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11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9学分,各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6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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