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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本科)

2017年09月28日 16:56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前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幼教从业人员专业化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具有较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富有实践智慧、创新精神和主动学习能力,能够在各种儿童教育机构、师资培训和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幼儿教育、科研、管理、培训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具体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热爱儿童和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教育与心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将之用于教育和支持幼儿的实践中。

3.了解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具备一定的自我成长意识和能力,善于主动学习和知识更新。

4.具备一定的学前教育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在教育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5.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学前教师教育方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幼教从业人员专业化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适应城乡幼儿园工作,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幼儿园优秀师资。其培养目标是:

1.掌握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品德。

2.具备较强的观察了解幼儿、组织管理班级、设计与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能力,

胜任幼儿园的教师工作。

3.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合作和反思能力,善于主动学习,具有自我成长的意识

和能力。

学位目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以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7个课程模块: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课、补修课。

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本专业的多数课程都可以作为电大系统小学教育平台的备选课程。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学位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学前教育)。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4学分。

统设必修课:儿童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幼儿园课程与活动设计、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选修课:学前教育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说明:如在专科阶段已修完教育学课程和心理学课程,本科阶段不再重修教育学课程和心理学课程。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统设必修课:幼儿游戏与玩具、0~3岁婴幼儿的保育与教育、儿童发展问题的咨询与辅导、儿童家庭教育指导。

选修课:幼儿园语言教育专题、幼儿园科学教育专题、幼儿园社会性教育专题、学前儿童健康与体育活动专题、幼儿园艺术教育专题、儿童文学。

4. 通识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 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5学分。

选修课:综合英语、国际教育新理念、中国古代诗歌选读、中外教育名著选读、多媒体课件制作与应用。

6. 综合实践课

此环节为统设必修,共8学分,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 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本专业需补修课程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共9学分。该学分不计入本科毕业所要求的71学分内。

8.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或省级电大考试。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国家开放大学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23学分

专业课:20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9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需要补修学生为71+9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6学分,各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7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规则:

1.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外语水平通过北京市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含良)以上。

4.通过毕业审核。